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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7,从进山打猎到富可敌国 > 第28章 海东青

第28章 海东青

第二天天还没亮,陈锋背着枪就出了门。

没办法,这一晚上,脑子里面都是海东青的影子。

就连半夜做梦,都梦到自己抓了只海东青。

进了山,一边往鹰嘴崖走,一边在路上顺道下了狐狸套子。

反正这玩意也不费事,就是顺手的事情,说不定回来的时候就有收获。

等到了鹰嘴崖,已经是两个多小时的时间。

这一路上,陈锋顺便打了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全都是撞到了自己的枪口上。

一边走,一边四处看着高处的树木。

毕竟自己这次进山是为了海东青,这玩意的巢穴就在高处,指不定那次就看到了。

正左右看着,前面突然传来一阵扑棱声。

陈锋心中一动,立马慢慢靠了过去。

几只灰褐色的鸟正在灌木丛里觅食,个头不大,比野鸡小一圈,但羽毛十分漂亮。

飞龙!

陈锋眼睛顿时亮了。

这玩意他太认识了,学名叫做花尾榛鸡,但老百姓,基本都管这玩意叫飞龙。

为什么叫飞龙,就是因为这东西的肉质实在是太鲜美了。

别看是鸡,但在古代,这玩意可是给皇帝进贡的珍品。

民间流传的天上龙肉,地上驴肉,龙肉说的就是飞龙。

后世这玩意同样是属于保护动物,但在现在这个年代,还没人管这些,这就是美味。

没有丝毫迟疑,陈锋直接举枪瞄准。

砰!

枪声响起,一只飞龙应声倒地,剩下的几只受惊,扑棱棱飞起来,四散而逃。

陈锋眼疾手快,抬手又是一枪。

又一只飞龙从半空中掉下来,同样是脑袋中枪。

两枪两只,弹无虚发。

陈锋走过去,把两只飞龙捡起来,仔细看了看。

枪法不错,都打在脑袋上,身子完好无损。

这样皮肉都保住了,拿去卖或者自己吃,都是好东西。

把飞龙放进背篓,这才继续往前走。

到了鹰嘴崖底下,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了。

陈锋找了个背风的地方,放下背篓,开始生火。

捡了些干柴,用火柴点着,火苗很快蹿起来。

拿出一只野兔,三下五除二剥了皮,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

不一会,肉香就飘散开来。

野兔在火上滋滋作响,油脂滴下来,溅起一阵火星。

陈锋翻动着树枝,让兔肉受热均匀。

香味越来越浓,勾得他直咽口水。

就在他准备开吃的时候,头顶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啼叫。

陈锋抬头一看,心里一喜。

半空中,正是那只海东青在盘旋。

能在这里看到它,说明巢穴很可能就在附近!

陈锋一边啃着兔肉,一边盯着矛隼的飞行轨迹。

在空中盘旋了几圈,海东青忽然往一个方向飞去,很快消失在视线里。

记住了那个方向,陈锋三两口啃完兔肉,起身收拾东西。

顺着矛隼消失的方向,直接赶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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