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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分兵

“下邳。末将去。”

刘牢之将将令折好收入怀中。“下邳,前锋营去。一个月后,彭城城下。”

桓景明的骑都尉部在淮水边折损最重。他麾下的骑兵在石鳖滩左翼与侯景的敕勒轻骑反复冲撞,战马倒下了近四成,槊杆被弯刀砍断的不下数十柄。补充的战马是从缴获的六镇军马中挑选的,敕勒马比建康马更高大,鬃毛披散,马蹄如碗。

桓景明让人将那些马的鬃毛剪短,换成北府兵的鞍具,又让士卒每日牵着马去淮水边饮水,让马匹熟悉南朝的水土。此刻他站在骑都尉部的队列前,将王昂的将令展开。“郁洲,海边的一座城。我们骑马去,坐船回来。”

刘裕的八百亲兵在淮水边还站着的不到半数。他从中军步卒中挑选了最精悍者补入,将人数重新增至千人。挑选的标准不是身量,不是力气,是在石鳖滩上枪断了之后用刀、刀卷了之后用盾、盾碎了之后用拳头的那批人。

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京口侨民里和闽县垦荒区,面皮粗糙,手指粗短,虎口有握农具磨出的老茧。刘裕站在亲兵营队列前,将王昂的将令读了一遍。他没有读“东海”二字,只读了最后一句——“一个月后,彭城城下。”千人齐声应诺,声浪将淮水的流淌声压了下去。

王昂是最后出列的。他站在中军主力万人方阵前,画戟竖在身侧,戟尖在午后的日光中泛着幽深的青黑。他没有展开将令,将令上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自己写的。

“琅琊———本将的祖父从那座城走出来,本将的父亲在那座城外学会了握刀。本将从未去过那里。一个月后,本将与诸君一起,走进琅琊的城门。然后我们去彭城,从琅琊到彭城,从彭城到洛阳。”

万人齐声应诺。声浪从校场上滚过,越过柳陂高岗,越过淮水,传向对岸空空荡荡的石鳖滩。

四路大军在次日清晨同时拔营。

刘牢之的前锋营走得最快。五千人轻装,每人只带数日干粮和两壶箭。刘牢之骑在马上,环首刀悬在腰间,刀鞘上的犀皮磨得发亮。他没有回头望淮阴。下邳在南边,距淮阴不过百里,急行军一日夜可至。下邳守军不足两千,守将是元厉留下的一名裨将,姓斛律,敕勒人,在淮阴城破时被刘牢之一刀震飞了兵器。斛律认得那柄刀。刘牢之要让他再认一次。

桓景明的骑都尉部沿海岸线向北。郁洲在东海之北,是一座四面环海的岛城。北魏在此设青州,驻军不多,但城墙临海而筑,潮涨时海水直抵墙基。桓景明从京口调了数条漕船,船队沿海岸线与骑兵并行。他骑在黑鬃马上,长槊横于鞍前,槊杆上那道被元厉劈出的刀痕被细麻绳缠过、被桐油浸过,硬如铁箍。海风从东面吹来,带着咸腥气,将左腕那条灰白色丝带吹起来,边缘的毛边在风中簌簌颤动。

刘裕的别部向东北方向切入。东海郡在淮阴东北,有盐场,有码头,有北魏的东徐州治所。刘裕骑在黑鬃马上,那杆被元厉劈断又缠好的长枪横于鞍前,枪杆上缠着石鳖滩上那面被侯景砍断旗杆后又被他缠上去的蟠螭旗。旗面被血浸过一角,蟠螭纹在日光中像一条从血水里游出来的活物。他的身后是一千亲兵,长枪如林。东海有盐、有码头、有城墙。他要替大军把那座城拿下来。

王昂的中军主力万人向北。琅琊在淮阴正北偏西,距此数百里。大军沿着一条被废弃多年的旧官道行进,官道两侧是荒芜的农田,田垄的轮廓还依稀可辨,东西走向,迎着日出,避开冬季最烈的北风。那是永嘉南渡前,琅琊王氏的佃客们开垦的。垄沟里长满了野草,草根扎得很深。王昂骑在白马背上,画戟横于鞍前。他没有走官道中央,而是走在队伍最前方,马蹄踏过那些被野草覆盖的田垄。祖父从这条路走出来,曾祖父从这条路走出来。南渡时,数万流民从这条路走向淮水,走向长江,走向建康。他们中的许多人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回来了,他带着北府兵中的万人,从淮阴出发,沿着祖父当年走过的路,向北。

大军行至第五日,前锋斥候来报,前方数里便是琅琊郡界。王昂勒住白马,画戟横于鞍前。官道在这里拐了一个很缓的弯,弯道尽头立着一块界碑,碑身被风雨侵蚀得斑驳,碑面上的字迹模糊不清。他翻身下马,走到界碑前,蹲下身,用手将碑面上的苔藓与尘土一点一点剥去。

字迹露了出来——“琅琊郡界”。

笔画的凹痕中积着干涸的泥土,他将那些泥土抠出来,指尖触到石刻的纹理。祖父的手,曾祖父的手,琅琊王氏历代先祖的手,都曾触过这块碑。南渡时他们从这里走过,没有人回头,但每个人都在碑前停了一瞬。

王昂站起来,将画戟的戟尾顿在界碑旁。万人从他身后走过,没有人说话,只有脚步声,只有马蹄声,只有战马的鼻息。他望着官道延伸的方向,那里有琅琊的城墙,有琅琊王氏的祖宅,有祖父小时候在那株老梅树下读《诗经》时落了一身的梅花。老梅树枯死了,曾祖父将梅根剖开,取最中心那块玉化木,琢成了那方白玉佩。玉佩系在他腰间,贴着祖父刻的“景行”二字,贴着他的体温。

“传令。今夜,在琅琊城下扎营。”

大军继续向北。暮色从沂水方向漫过来,将官道两侧的荒田染成一片深沉的赭红。琅琊郡城的轮廓在天边浮现,城墙不高,城头的北魏狼头旗在暮色中像一片被钉住的枯叶。王昂的白马走在队伍最前方,画戟的戟尖在暮色中亮起一线极细极亮的银芒。祖父从这条路走出去,他沿着这条路走回来。故土的第一寸,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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